对“灰色房产”监管不能“灰色”

来源:天津热线   日期:2012-12-24  

  “这4套房子尽快给我卖出去,每套不得低于200万元。”近日,江苏省某政府人士在某公开场合的走道里低声地打电话催促着对方说,“快快,就这样定了。”记者从江苏、广东多个城市的不同渠道了解到,近日,多地出现政府机构人员放盘出售的现象。(12月23日《新安晚报》)

  一边是副部级官员公开宣称买不起房,一边是地方官员急于抛售多套二手房。对比来看,味道很怪,也实在吊诡。问题是,副部级这样的高官都买不起房,比其级别还低的官员,不仅有闲房可出售,而且一出手就是多套,简直不可思议。

  我们基本上一直处于高房价时代,可以说房价根本就不低,仍然有不少老百姓买不起房,某些官员却有多套房转手,重要的是,还不是个别地方的现象,从江苏到广东都出现了。而这只是媒体点到的,想必没有点到的地方也存在这样的现象,想不浮想联翩都难。

  官员也好,老百姓也罢,只要靠合法收入买房,有再多的房子出售都无可厚非。现实的吊诡还在于,官员的工资不算高,就算有较好的福利待遇,不要说还要养家糊口,就算不吃不喝,靠合法收入也是不可买得起这么多房子的。拿某官员来说,其一卖就是4套,每套叫价不低于200万元,也就是说,一共卖下来至少有800万元的收入,想必其买房的时候也花了几百万元。那么,其这些钱从何而来?

  说白了,这些正被转手的二手房千真万确是“灰色房产”,媒体的报道可谓一针见血。既然如此,公众就会质疑,“灰色房产”灰在什么地方,到底与腐败有没有关系?

  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官员们急于转手“灰色房产”,与近来官员财产公示风声紧密切相关,尤其是广东正开展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公示试点工作,广州、中山、佛山等地官员抛售“灰色房产”更是如此。实质上,部分公务员已经坦诚表示,“担忧这批并非通过正常收入途径获得的房产会被查。”

  话都说到这种地步了,还能说什么呢?只能说“灰色房产”纯粹就是“问题房产”,也说明或多或少与腐败有关,说不定还是密切相关的。

  很显然,这已经不再是浮想联翩的问题,而是根本就有的问题。也就是说,官员抛售二手房是封举报信。

  对于反腐而言,这既是个不错的线索,也是个有利时机,必须充分利用。所以,监管不能“灰色”。要不然,等出售过户后就不在是其的房子,查处起来不仅难度大,还可能根本就查不出问题来,无疑会让某些腐败分子成为漏网之鱼,那就更悲哀和讽刺了。当然,这倒不是要求彻查所有官员的房子来源。否则,难度太大,也不现实。其实,我们的要求也不高,只希望对抛售“灰色房产”的官员进行调查,若真牵涉腐败,就依法严惩不贷。这,应该不难做到,且不可或缺,关键就看愿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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