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治超办”严格执法触犯了多少人的“根本利益”?

来源:天津热线   日期:2016-11-14  

 

  自从2016年9月21日起国家交通运输部施行了新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原交通部发布的(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同时废止,交警和路政均有执法的权力。
  原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为何在天津个别区/县执行起来却异常困难?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天津市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获悉,本市从即日起开展为期1到2年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为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此次专项整治,按照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的要求,统一了标准,即车辆超限超载执法认定标准,将六轴及以上车辆重量限值由55吨统一调为49吨,实现了车辆管理与生产标准相统一,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部门执法标准相统一。市交通运输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整治将狠抓两个源头治超,即抓车辆生产和改装源头监管,重点组织开展货车生产改装、销售企业及产品集中清理;对货物装载源头进行严格监管,严控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出场站。
  自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开始以来,天津市“治超办”有力打击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行动取得初步成效,尤其是天津市北辰区,在短短的几天内,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当中取得了初步成效。所查扣百吨以上的超载车辆占总查扣超限、超载违法车辆的百分之二十五左右,为国家消除道路、桥梁安全隐患,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记者为了更好的宣传“巩固治超成果,加大督察治理力度”走访了当地有关执法部门,据了解,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当地执法部门严格按照“全国超限、超载整治专项行动”的指示精神,有效打击了超限、超载车辆违法上路行驶。
 

  执法人员查处的140吨以上严重超载的违法车辆

  可就是这个“严格执法”与当地某些人的利益起了冲突,导致“某些人”为了保护自己的违法利益所得。安排“插旗”人员对上路执法车辆进行跟踪,甚至拨打虚假举报电话或在网上散布没有事实依据的虚假信息。企图造成社会舆论抹黑当地有关执法部门,让有关执法部门不能正常上路执法,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超限超载危害猛于虎,“路之伤、桥之痛、车之殇、人之祸、治之难”。
  近十年以来,全国因超限超载违法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更是触目惊心,在纳入统计的96起事故中,共造成人员死亡481人、伤361人,平均每起事故死亡5人、伤3.7人,死亡率极高。死伤者让我们痛之心痛、悲哀之至。通过事故调查,经常会发现“百吨王”的身影,“百吨王”以超过桥梁最大承重2倍以上的质量,压过桥梁。超限超载车因其质量很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惨不忍睹。
   治超一线执法人员一直冒着生命安全与超限超载行为做斗争。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发生干扰治超执法案件2404起,共造成执法人员19人死亡、416人受伤,损坏路政执法车辆105辆。
   痛定思痛,那些为了非法牟取暴利而不顾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人们反思悔改吧!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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