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将实行地税代收工会经费

来源:天津热线   日期:2016-03-16  

  记者从天津滨海新区总工会获悉,自2016年7月1日起,天津滨海新区将全面启动地方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工作。

  据介绍,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滨海新区实行地方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的复函》的文件精神,天津市总工会将从2016年7月1日起,在滨海新区实行地方税务部门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由地方税务部门按照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代收工会经费(筹备金),代收范围为除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的全额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新区征收工作分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从2016年7月1日开始,在街镇、工会关系隶属新区总工会的企业和功能区建会企业中缴纳工会经费的企业实行税务代收工作;第二阶段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在全区全面推开。(记者 尹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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